勋章与嘉奖
授予理由
授予在军队中服役满10年、20年或30年,表现优异且光荣的军人。
授予资格
现役士兵、士官、军官以及国防文职人员。
军种
All services
佩戴顺序
Worn after state orders and valor decorations, among departmental service medals.

历史
这枚服役奖章由波兰于1951年通过法律设立。它的目的是为了奖励那些在武装部队中长期敬业工作的正规军人和文职人员。奖章根据服役年限分为金、银、铜三个等级。在冷战期间,它是波兰军服上最常见的奖章之一。它表彰了在战后几十年重建和军事训练中表现出的纪律性和忠诚服务。1990年波兰民主变革后,奖章的设计进行了更新,恢复了传统的波兰军事符号。它至今仍是一个活跃且受人尊敬的奖项,专门颁发给达到重要服役里程碑的职业军人。

